• 臬司衙门(全国州县衙门在宋代以后都会树碑刻上什么样的话?)

    臬司衙门影视资讯人气:426时间:2022-07-29 16:22:00

    督抚和布政使、按察使相比,谁的权力会更大?

    在《雍正王朝》中,江苏巡抚李卫推行新政时受到各级官员的抵制,为此他杀鸡儆猴,将江苏按察使革职问罪。那么在清代巡抚是否有这样的权力,可以随意处置省级大员呢?答案是否定的,我们可以从清代的官制中去探寻这个问题。


    督抚、布政使、按察使是清代省一级大员,如果以现在的标准来进行对比的话,督抚就是书记,布政使就是省长,而按察使就是主管政法系统的政法委书记。应该说,他们有上下级关系,但又有各自的独立性。

    明初时,布政使、按察使、都指挥使是各省的最高长官,后来因为互相推诿,而后设立了巡抚、总督统一事权。但明代的督抚不属于地方官,而是属于朝廷的临时差遣。清入关后,沿袭明制,将督抚确立为各省最高长官,同时废除都指挥使,设立布政使和按察使,他们所属的衙门,为藩司衙门和臬司衙门。

    布政使,官秩从二品,职掌本省民政、财政,稽核田数、民数、赋役,参预本省知府以下各官的铨选调补,每三年一次大计中考核属员,并参预重大刑案的会审和秋审。同时,布政使还掌捐纳、旌表刊发诏书、时宪书、律令等。


    按察使,官秩正三品,掌全省刑名、按劾及驿传事务。乡试时为监试官,大计为考察官,秋审任主稿官。大事与布政使合议,报督抚以实行。

    按清制,布政使、按察使都属于督抚的属员。不过这种从属关系有着较为特殊的含义,换句话说,在很多方面,布、按二使并不一定就要遵循督抚的领导,而是要服从户部、刑部的直接管理。

    上面说到,布政使主要是负责一省民政,财政事务,而在封建时代,钱粮两项是重中之重。各省的财政收入向来有定数,布政使每年要按额定的赋税上交户部。从这一次层面来看,布政使和户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,每年两季要想户部上报钱粮情况。如果了解清代历史的读者,大致都知道清代的财政制度中,有起运和存留两个概念。


    起运就是上交户部的,而存留就是留在地方的。也就是说,只要关系到这两个原则性的问题,布政使首先要向户部负责,而不是督抚。由于中间有户部的干涉,布政使属于两头领导。而这个两个领导相比较而言,当然户部更为重要。

    按察使分管一省刑罚,同样也有两个领导,即督抚和刑部。开篇说到江苏巡抚李卫擅自处置按察使,这在清代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。别说是按察使这样的省级大员,即便是知府,督抚也没有革职问罪的权力。按律,督抚只有参劾权而没有处置权,凡属官犯罪必须由吏部和刑部商议,级别高的,案情重大的还需请旨。

    不过,从整体而言,布、按二使的地位都不能与督抚相比,倒不是说督抚的品级更高,而是督抚手里握有一个题报权。什么是题报权呢?题报权就是直接向皇帝奏报政务,这是一个重要的权力,也体现了地方官的身份地位。这个权力不是一般人所能有的,具有奏折权力的官员很多,但是具有题报权的人较少,地方上都是长官,如督抚、河道、漕运、盐政、学政以及八旗驻防将军才有。


    布、按二使因为不具有题报权,所以在皇帝面前的存在感就明显不如督抚。而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督抚可以在题报中弹劾布、按二使,占有绝对先机。

    还有一个就是考核权,按制,只有地方督抚才有考核权,他们的结果将影响布、按二使的升降调补。我们知道清代的提督是从一品大员,以品级而言高于巡抚的正二品,但因为提督的考核全在督抚的一句话,这就造成了提督的尴尬局面。

    但即便是这样,也不意味着布、按二使就要绝对服从或巴结督抚。自雍正以后,随着密折制度的大范围实行,各省布、按二使都拥有了这个权力。他们可以直接向皇帝上奏,甚至是弹劾督抚。雍正帝想要的就是这个结果,他怕地方督抚尾大不掉,让布、按二使对其形成牵制。

    密折制度的实行,让地方督抚受到了权力监督,无法为所欲为,这就是清代从未出现过地方督抚造反的根本原因之一。


    尽管从体制上来说,督抚和布、按二使有着相互牵制的关系。但官场上毕竟还有一套潜规则,以下抗上这种忌讳是很少出现的。能做到布政使、按察使的想来都是经过数十年宦海沉浮的,官场的那一套是是非非早已了然于胸,谁会吃了没事干,整日和上级闹别扭呢?


    全国州县衙门在宋代以后都会树碑刻上什么样的话?

    “衙门”历史由来已久,最早在先秦时就有类似的称呼,到了唐宋以后称官府为衙门已经十分普遍,明清时期,将发号施令之所在统称为衙门。在百姓眼里,衙门是让人生畏的地方,有“衙门八字朝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”的说法。

    其实,衙门的种类很多,并非所有衙门都直接与平民百姓打交道,只有地方的府、州、县衙门才会直接管理百姓,行诉讼审理之责。因而,这些基层衙门往往都会树立法律公正、执法严明的官方形象,为此也衍生出了衙门的文化。清代自府以下的衙门,在大堂的南面都有一个标志性的建筑,有一个石坊里面竖着一块碑,上面都会刻着同样一句话,曰:尔俸尔禄,民脂民膏。下民易虐,上天难欺。

    这就是著名的“戒石铭”,也称“天语亭”。在衙门里立戒石的历史,可以追溯到商周时期,当时就用来警醒为官之人,不要徇私枉法。唐代时,玄宗皇帝为了规劝天下官员爱民如子、廉洁奉公,还特意提写了无言诗一首,不过内容较多共有100字。

    宋朝开国后,太祖赵匡胤觉得石碑上的文字过多,而百姓识字者少。为了达到通俗易懂的目的,他从中截取了16个字,即上面所述。此后一直到清代,这16个字的“戒石铭”便成了官方标配。当年,宋太祖作为天下表率,亲自书写了“戒石铭”,让全国各州县勒石立碑。其后,著名的书法家黄庭坚又重新书写,颁行天下。

    尽管宋太祖对天下的州县官有很高的期望,但实际上与理想相差甚远,这16字的“戒石铭”并不能警醒官员,其效果也很值得怀疑,因此有人便在上面添了几个字加以讽刺:尔俸尔禄只是不足,民脂民膏转吃转肥;下民易虐来的便著,上天难欺他又怎知。

    在漫长的封建时代,州县衙门和百姓之间不断地上演着悲剧,草菅人命、大肆索贿等不法情事屡有发生。但是,百姓依然对官府存有期许,其衙门文化也一度升温。清代的扬州府衙门就有一个独特的做法,他们将府衙门的暖阁、天花板全部漆成红色,地板上铺着篾席,意思是官员要奉公执法,否则将“天诛地灭”。

    省一级衙门,如督抚衙门、藩死、臬司衙门,因为按照清代的司法制度很少与民间百姓直接接触,所以不像基层衙门那样,需要强调执法严明。但这些高级衙门同样也有自己的文化,只不过是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,向朝廷表忠心,发誓要做好官等诸如此类。

    大清共有一十八省,每个省的衙门都有自己的特色。如江苏布政使衙门大堂上就悬挂这样的楹联:报朝廷某事,荣父母某事;宽百姓几分,爱子孙几分。

    据说这时顺治朝任顺天巡抚的宋权写下的自警之语,当然,谁当衙门的一把手,就都有权利挂上自己喜欢的警句,其后继任的清初名臣魏象枢便在大堂上挂出了“我愧包公”的匾额,以包公自勉。

    曾国藩从两江调任直隶总督时,正值北方捻军猖獗,剿捻的同时他也不忘规劝直隶同僚,为此也写下了一副楹联,曰:长吏多从耕田凿井而来,视民事须如家事;吾曹同讲补过尽忠之道,凛心箴即是官箴。丁日昌担任江苏巡抚时,在巡抚衙门大门前贴了一幅亲手创作的楹联,曰:官须呵出,干来若处处瞻顾因循,纵免刑章终造孽;民要持平,待去看个个流离颠沛,忍将膏血入私囊。

    以上仅仅是略举一二,像很多著名的封疆大吏在任上都有一些盈利留于衙署,林则徐、陶澍、左宗棠、李鸿章、张之洞等人皆如此。这些形形色色的衙门匾额、楹联成了衙门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。


    清朝的藩司,道台是什么样的官职?
    巡抚衙门相当于省政府兼省军区,
    藩司衙门相当于省政府办公厅、民政厅、财政厅
    臬司衙门相当于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公安厅、检察院

    道台衙门是明、清两代界于省、府之间设置的一级重要行政机构,其长官称“道员”或“道台”。当时,四川全省共设置了川北、川南、川东、川西4处道台衙门,它们成为链接省政府与各州、县的桥梁,主要职责是负责考核辖区的吏治,审理大案,督导农桑,整肃税源。从明洪武四年(1371)到崇祯十七年(1644),又从清顺治八年(1651)至民国三年(1914),川北道台衙门设在阆中长达536年,明代辖保宁、顺庆、龙安、潼川三府一州共27县,清代辖25州县。明末清初,因成都战乱,四川省会也设在川北道台衙门内,在阆中行使省政府权利长达17年,并在阆中设贡院,连续4届举行乡试。明代状元杨瞻和清代名宦黎学锦等人,皆分别在阆中作过“道台”。民国元年,改川北道台衙门为川北宣慰署使,张澜先生为首任川北宣慰使。国家一些古建筑专家论证说,如今,在全国遗存官署类文物遗迹中,只有县衙,没有道衙。阆中道台衙门一经恢复后,在全国是唯一的一处。
    臬司衙门是管什么的?总督,巡抚,抚台和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什么官职?

    臬司:就是按察司,其长官为按察使,掌管一省的刑狱、治安案件,相当于现在的省政法委、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高级人民检察院、省公安厅。

    总督:清朝时一般掌两至三省,只有四川、直隶只管一省,但这两省不设巡抚,由总督兼巡抚事。总督的职能偏向军事,但也可过问地方政事。不太好比较,就其职能来说相当于司令员兼省委书记,就其管辖范围来说,相当于大军区级司令员。

    巡抚:掌管一省政事的一把手。也兼有部分军事职能,即节制提督,直辖有抚标(即巡抚的直辖部队)。相当于现在的省长兼省军区司令员。

    抚台:即巡抚。

    布政司:承宣布政使司(简称布政司),长官为布政使,官品为从二品,掌管一省的民政、田赋、户籍。相当现在的副总理或国务委员一级。

    扩展资料

    地方官职:

    秦汉主要行政区是郡。郡的长官,秦称郡守,汉称太守。隋唐主要行政区是州,州官称刺史,属官有长史、司马等。唐代在一些军事重镇,设节度使,属官有行军司马、参谋、掌书记等。宋代州官称知州,县官称知县。明清改州为府,称知府。

    此外,汉代也设州,天下分十几个州,基本上是监察区,中央派官员去刺探情况,称刺史。隋唐全国分十几个道,也称监察区,中央派官员前往巡视,称黜陟使。宋代全国分二十左右路,路中设若干司,分管各方面的事务。元代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叫行中书省,明代改称承宣布政使司,习惯上仍称为“省”。

    参考链接:古代官职—百科


    《大明王朝1566》里这个太监是谁演的
    王劲松老师。在《北平无战事》中饰演王蒲忱, 在《琅琊榜》中塑造侯爷言阙
    《大明王朝1566》中毁堤时,马宁远是怎么想的呢,是什么思路什么逻辑?

    马宁远怎么想的不重要,关键是胡宗宪是怎么想的,这才是最重要的事!


    一、

    看《大明王朝1566》会给人一种错觉,那就是胡宗宪的所作所为,所有出发点都是为国为民,是大明朝的“媳妇”,两头受气。

    尤其是对待改稻为桑上面,他是坚决反对的,甚至不惜跟严党决裂,但其实,并非完全如此!

    虽然,郑泌昌、何茂才指使马宁远毁堤淹田之事是瞒着胡宗宪进行的,但我们要用脚趾头想一下,作为浙直总督,胡宗宪不会在各大重要衙门埋下眼线吗?

    参考后来胡宗宪一心一意去抗倭,还不忘在浙江巡抚衙门埋一个胖书办来看,其他衙门,必然也有眼线,不然很多信息来源就说不清了。

    有了这个推断,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毁堤淹田始末,就会有了恍然大悟的感觉,或许,我们都被胡宗宪给骗了!

    我们看,胡宗宪请求延缓改稻为桑的奏折是什么时候发的?

    是毁堤淹田之后,是死了几千名百姓,又有几十万百姓无家可归的前提下,而且请求延缓改稻为桑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,倭寇在蠢蠢欲动。

    有人说,不对,在毁堤淹田之前胡宗宪就上过一份奏折,嘉靖帝没有看直接给打回来了,这才有了毁堤淹田。

    而这份奏折讲的并非延缓改稻为桑,而是借粮:

    “所有的事我今天就给朝廷上奏疏,请朝廷督促邻省给我们调粮,布政使衙门和按察使衙门现在立刻去向各米行催贷粮食。”


    二、

    而胡宗宪为什么要上这份奏折呢?

    就是因为杭州知府马宁远纵马踏苗,还抓了几个以齐大柱为首的老百姓,迫使这群老百姓包围了浙江总督府。老百姓包围官府府邸,这不是小事,搞不好就会出现流血事件,甚至民变,所以胡宗宪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
    在这之前,胡宗宪其实一直在强推改稻为桑,只不过选择的方式是委婉的,并非是特别激进的。

    这项国策正月就已经制定了,到了四月份还没有推行下去,因此,浙江的官员把新安江沿线的各个堰口都堵上了,就是制造干旱,迫使老百姓改稻为桑。

    不要讲堵堰口的事,胡宗宪也不清楚,如果他不清楚,他也不会在老百姓包围总督府后命令杭州知府马宁远:

    “抓的人立刻放了,新安江各个堰口立刻放水灌溉秧苗。你带着各县知县亲自去办。”

    其实不仅堵堰口的事,胡宗宪一清二楚,纵马踏苗之事也跟他脱离不开干系!

    踏苗的兵士可不是臬司衙门的兵,这是正儿八经的骑兵部队,是戚继光用来对敌的军队。正常情况下,各地官府需要用兵时,都是调动各衙门的差役,或者是臬司衙门的兵。这就类似于先动用警察,再不行是武警,最后才是正规军,这也不是随便一个杭州知府就能调的。


    三、

    所以,在戚继光赶过来要把军队带走时,马宁远是不怕他的,而且至少多次强调,这个兵是有调令的,是部院调来的:

    “戚继光,兵是部院调给我的,你没有权利带走!”

    在戚继光不理会马宁远之后,马宁远马上就反应过来,这个调令肯定是谭伦下给戚继光的,于是又搬出了胡宗宪来压戚继光:

    “戚继光,你是部堂的人,我也是部堂的人,想反水,没有好下场!”

    由此可见,从马宁远的潜意识中,他跟戚继光是同一阵营的,而且戚继光的行为会导致胡宗宪的反感。

    正是出于这个原因,戚继光并没有理会马宁远,只讲自己有调令,但就是不给马宁远看:

    “有调令也用不着给你看,想知道,去上面问。”

    如果戚继光真有胡宗宪的调令,他必然会马上掏出来,之所以没掏出来,就是因为他是奉谭伦的命令前来调兵的。

    所以,马宁远才会气呼呼地押着几个闹事的百姓,要去找胡宗宪评理:

    “回杭州,见到部堂大人再说!”

    甚至在看到谭伦之后,马宁远还当着胡宗宪的面喊着,要抓谭伦:

    “大人们都看清楚了,就是这个人伙同戚继光干的好事!”

    所以,纵马踏苗这事,跟胡宗宪绝对脱离不开干系,至少他是知情的,而且士兵也是他调给马宁远的。


    四、

    不仅如此,马宁远当着胡宗宪的面还说了这么一句话:

    “我们在前面卖命,别人在后面拆台!干脆说,朝廷改稻田为桑田的国策还要不要人干?要这样干,我们可干不了!”

    眼看谭伦下不了台了,胡宗宪才出来打马虎眼,接下了这口锅:

    “是我叫戚继光把兵带走的。”

    此话一出,大出马宁远的所料,他根本就想不明白的,改稻为桑如果改不好,首先受处分的就是胡宗宪,这也是后来他瞒着胡宗宪毁堤淹田的出发点。

    胡宗宪也很清楚,改稻为桑如果完成不了,国库的窟窿就补不上,嘉靖帝就会冲严党发飙,到时候,严嵩、严世蕃、胡宗宪都跑不掉。

    但胡宗宪又不能不考虑谭伦,谭伦是裕王派来的人,裕王是未来的皇帝,胡宗宪再傻,也不会以得罪裕王为代价完成业绩。

    所以,对他来说,如果能正常的改稻为桑,老百姓能自愿改,那是最好的结果。显然,这种结局并非是裕王等人希望看到的,谭伦就在浙江盯着,纵马踏苗真的踢死了老百姓,谭伦的弹劾奏折就够胡宗宪吃一壶的。

    所以,胡宗宪,既想完成改稻为桑的国策,又不能让谭伦挑出毛病来,这样一来,事情就非常难办了。

    事情难办,不代表不能办,胡宗宪清楚,自己不急,上面也会急,上面急了,事情就有转机。

    所以,不要觉得毁堤淹田这种事是瞒着胡宗宪干的,浙江这地面,他可比严世蕃熟悉多了,严世蕃能想到的策略,他会想不到?


    五、

    马宁远作为胡宗宪忠实的下属,思上级之所思,想上级之所想,愁上级之所愁。所以,他才会被郑泌昌和何茂才,以及杨金水这么一句简单的话所蒙住,岂不知,不过是他的见机行事罢了:

    “忠上司认主子是你的长处,但是我问你,你听胡部堂的,胡部堂听谁的?还不是听严阁老小阁老的?那么你听严阁老小阁老的,还能有错?”

    脱离了严党,不认恩师,胡宗宪就失去了做人的根本,他活不成。脱离了裕王这边,胡宗宪也没有好果子吃,先不说大明早晚是裕王的,单就谭伦这个眼线,他就对付不了。

    而毁堤淹田这个策略,是可以成功进行改稻为桑的,缺德的地方是坑了老百姓,这一点胡宗宪也很清楚。

    一方面田已经毁了,老百姓想种水稻也种不成,只能改桑田,造成既定事实。另一方面,胡宗宪是不知情的,而且还勇敢积极地赈灾,在裕王这边也获得好感。

    此举是既能完成任务,又能不至于得罪人,这才是胡宗宪最想看到的结局,马宁远显然也预测到了,所以才会说:

    “部堂大人不再夹在里面为难,属下这颗人头赔了也值。”


    但胡宗宪要想达到目的,还有一难,那就是怎么说服淳安和建德的百姓,做出牺牲?

    因为新安江的水太大,九县决口,一个地方堵不住,其余地方也堵不住,唯一的办法只有疏,但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呢?

    就是淳安和建德会有人伤亡,很容易理解,水还是那么多水,往九个县流和往一个半县流,每个县的水量是不同的。或许田同时被毁,不至于死这么多人,但受灾的民众会多一些,只开淳安和建德,则会淹死人。

    这要是让淳安和建德的老百姓投票同意自己被淹,通过性几乎为零,所以,那些可爱的大头兵必须得死!

    只有他们死了,胡宗宪才有理由跟其他乡亲们说,自己已经尽力了,实在堵不住了。也只有他们死了,胡宗宪才能下命令把这个口子再挖大,让水流再大一点,以便保住其他几个县。

    大明朝的老百姓,太容易感动了,人都是有良心的,见到士兵为了堵口子,命都没了,也就接受了这个结局。

    后面一系列的骚操作,都在表明,胡宗宪虽然没有想过做伤天害理之事。但是其行为滋生了这种土壤,在他的地盘上出现这种事,也就顺理成章了。


    正所谓,神仙打仗,百姓遭殃,清流跟严党斗法,胡宗宪夹在中间谁也不想得罪,最终只能选择得罪那群跳河士兵,得罪那群被淹老百姓了。

    而马宁远,谁能保证,他不是胡宗宪的弃子呢?

    既然选择了当棋子,还能有什么想法啊,任人摆布罢了!


    林则徐在陕西故意错判一个案子,背后有何蹊跷呢?

    1846年4月,林则徐授任陕西巡抚。

    期间,林则徐遇到了一个刑事案件。案件并不复杂。



    陕西泾阳有一个叫马书新的人,是无业游民,却嗜赌如命。他的妻子李氏多次劝他不要赌钱,也不见悔改。由于赌钱,家里的东西输得一干二净。李氏身上连一件完整的衣服也没有,到了寒冷的冬天,也只能睡在草垫子上。

    一次,李氏的哥哥见到这种情况,可怜妹妹的处境,送了一床棉被给她挡寒。马书新回来后,发现了新棉被,要拿去卖钱,作为赌本。李氏当然不肯了,拉住棉被不让马书新拿走。马书新见此,对李氏一阵拳打脚踢。李氏挨了打,非常气愤,一面哭泣,一边叫骂。

    马书新被骂恼了,一时兴起,用切草铡刀将李氏的头给铡了下来。

    案子送到县里,知县初审时按照故意杀妻罪判处绞监候,相当于死缓。

    当年秋天,陕西全省所有判处斩决和斩监候的刑事案件都集中在一块儿,由陕甘总督、山西巡抚、陕西布政使、按察使会同审理,是为"秋审"。秋审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,拟定情实、缓决、可矜、可疑这4 种处理意见,报送刑部。刑部会同大理寺等,对上述原判死刑的四类案件集中审核,提出意见,最后奏请皇帝裁决。

    当时,署理按察使张集馨对马书新案的初审判决提出异议,他认为马书新的行为残忍,情节恶劣,且又是一个赌徒,便将绞监候改为绞立决,随后报送陕甘总督衙门。陕甘总督衙门同意了张集馨的意见。

    可是,陕西巡抚林则徐在审核马书新案时,提出把它改回绞监候。

    张集馨据理力争:"故意杀妻,并且将整个头都切下来了,证据确凿而且残忍至极;凶犯又是个赌匪,实在没有宽恕的理由。况且总督大人已经同意了,再想改动也难。"

    林则徐耐心地解释为什么要改判:"您是道员代理臬司(按察使),假如刑部认为你判决失当,你就会降职。而道员降职并不需要奏明皇上,不像正式臬司受处分必须上奏皇上——那样还可以得到皇上加恩。至于陕甘总督布彦泰大人那里,由我写信告诉他,叮嘱他将草册驳回,由臬司衙门重新拟定。"

    张集馨还是有些不服,他将案子抄送给刑部侍郎张兰沚,听听他的意见。张兰沚回信说:"这个案子证据确凿,确实应该判以绞立决,但是你们省里还是判处绞监候较好,这样就可以留给刑部驳回——刑部不驳回几个案子,怎么显出办案的慎重呢?刑部的权威又怎么体现呢?"

    张集馨把张兰沚的回信给林则徐等人看了,在场的人看了都笑起来了。

    秋审结果批下来的时候,少穆先生已经离任了。陕西报上去的150多个刑事案件,刑部全部批准了。只有马书新案,刑部将绞监侯改为绞立决。

    通过此案,我们可以看出,林则徐对于死刑判决的慎重,以及对官场权谋的熟悉。

    其实,林则徐虽然驳回了张集馨的判决,却很欣赏他的才华。他在转任云贵总督之前,密奏道光皇帝,推荐了张集馨。于是,第二年6月,张集馨就被提拔为四川按察使。

    【参考资料:《道咸宦海见闻录》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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